【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签证所需材料 ★ 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 为根据个人情况酌情提供】
身份证明 |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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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同时满足以下5点: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提供英文遗失说明;
3、至少留有1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4、旧版护照,请在护照末页签名(不可用铅笔);
5、不接收6个月内有欧洲国家拒签记录的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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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2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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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6个月内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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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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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籍所在地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江西,福建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2、非以上六地户籍,需提供以上六地已住满6个月的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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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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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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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本复印件(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页复印件或送签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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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证明 |
★英文在职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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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在单位的英文在职证明: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或盖本人私章,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
(3)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或(部门章);
(4)除签名外其他内容手写无效,请勿标注类似“仅供签证使用”字样;
(5)在职证明上需体现邀请单位名称、邀请人的详细信息(姓名、职务等)、旅行费用由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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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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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盖章(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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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明 |
★资产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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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名下近3个月个人完税证明;
2、本人名下近3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借记(储蓄)卡对帐单,盖银行章:
(1)每月有进出帐,余额1万元以上;
(2)如帐单上无持卡人姓名,另提供卡片的正反面复印件;
3、近3-6个月在职公司的公司账户银行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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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证明 |
●出行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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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取签时须提供机票原件;
2、如自由行/机票/酒店在携程预订,请在提交订单时备注订单号,该部分预订单将由我司为您准备;非携程预订部分需自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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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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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件,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的行程天数;
2、您可在下单预订时选择购买保险(如在我司购买保险,保单由我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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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证明 |
★英文邀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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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斯洛伐克外事警察局出具的不超过90天的邀请函原件;
2、斯洛伐克公司邀请函原件,使用抬头纸打印,签字并盖章:
(1)抬头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信息;
(2)邀请函内容包括:被邀请人信息(姓名、护照号码、职务)、访问目的、逗留期限、日程安排、费用支付方(旅费及医疗保险)、邀请方担保申请人按时回国、邀请公司的联系人、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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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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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证过程中如需办理公证或认证:
(1)在线公证便民服务:公证认证线上业务快捷办理---上传材料即可申办,公证认证一站式服务,省时省力。。在线公证认证客服咨询电话:4008216804;
(2) 静安公证处线下办理公证认证,线下公证处咨询电话:(021)62671882、(021)32170384,联系人:孙小姐、钱先生;
2、领馆规定:如您行程中包含其他申根国家,需向停留晚数最长的国家申请签证(如:行程中在法国停留5晚、在意大利停留4晚、在西班牙停留6晚,需申请西班牙签证);如每个国家停留晚数相同,需向先进入的国家申请签证;请根据您出行的主要目的正确选择签证类型,请注意选择错误的签证类型会增加拒签风险;
3、依据领馆要求,签证申请人在送签或归国后,如被使领馆要求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签证申请人必须配合旅行社完成面试工作;如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一切后果概由签证申请人自行负责;另外,建议您对行程有基本了解,以免面试时无法回答而影响您的签证结果;
为了方便领馆审核您的护照和贴签证页,在您递交材料前请将护照保护套取下并自行保管,以避免在领馆审核时有所遗失,敬请配合。